科技部于2011年6月下达“关于确定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201号,批复我校“沈阳工业大学风能技术研究所”为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目前是沈阳市的6家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之一。为顺应新能源发展,沈阳工业大学风能技术研究所于2016年进行校内机构改革,人员重组,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新能源研究院”,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目前依托于沈阳工业大学新能源研究院而建设。
技术转移机构现有转移转化人员10人(此外,还有教师等兼职专家34人),其中拥有技术经纪人证书和技术标准化评估师正式的8人,占80%。机构设主任一人,由新能源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副主任一人。设有项目部、知识产权部、转化部、工业设计部。其中知识产权部与沈阳工业大学中德知识产权研究院合署办公,技术转移机构副主任兼任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机构与沈阳创新设计服务中心(负责人是学校机械学院教授)合作,将工业设计与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作外包给该公司。此外,机构与2家风险投资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与一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挖掘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投资。
未来三年,主要在以下专业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并着力打造相关产业链,提升集群化技术转移能力。
(1)MW级风力发电机组技术及相关配套零部件的产业链;
(2)储热装置技术研发及转移;
(3)碳排放技术及碳捕捉装备研发及碳汇交易;
(4)永磁电机等技术的开发及转移转化。
(5)大宗固废循环再利用技术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