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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批工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2018-04-17 19:24  

采购业主

国家电网公司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加入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招标编号

FWZ-ZB-GWSNDL18-02

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08日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二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WZ-ZB-GWSNDL18-0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缴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设计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施工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监理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其他服务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应分别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4.2专用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件2

3.5 业绩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件2

3.6 项目经理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件2

3.7 其他要求

3.7.1安全质量要求

设计项目: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10kV及以上基建施工项目: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五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五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其他施工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项目: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其他服务项目:自开标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开标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电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本批次电网基建类施工项目(标04)投标工程量清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在递交的U盘中提供两份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一份为经电子签章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另一份为未经电子签章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电子文件,两份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内容需保持一致。

2、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需保持一致。

3、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对标准格式不允许有任何格式上的修改和变动。具体格式如下:

 

4、严禁将多个工程量清单合并成一个清单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需与招标文件严格一致。

5、严禁删除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中的“填表须知”。

3.7.2报价及税率

本批次涉及的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7.3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7.4投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  

4.5.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招标文件;

4.5.2投标人须将标书费用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标书费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1001902900052502266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4.5.3网上点击购买成功后,投标人应使用“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完成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填写、网上购买的标、包勾选,按照操作手册将工具生成的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和《标书购买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并发送至指定邮箱:biaoshugoumai@163.com;进行标书购买线上确认。邮件主题标注为:投标人名称+“2018年第二批招标采购标书购买”字样。发送邮件后,请及时关注邮件回复情况。(投标人获取“招投标辅助工具”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采购—服务采购—公共信息—选择网省—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搜索—查找《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8年工程服务类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使用说明》下载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及操作手册。)

备注:请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标书费-2018年第二批,否则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确认(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开放)时间及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产生影响。

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数据包(具体使用方法详见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及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A)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05月07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具体见现场指示;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5.2 投标人须使用“招投标信息二维码辅助工具”完成投标文件各封装封面制作。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生成相应的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打印相应的二维码文件并置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能正确使用,将自行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批次,仅需生成封面二维码文件,投标函价格表仍然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规定制作、生成)。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各网省公司自行添加)

5.4.1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于- 2018年05月07日09:00-12:00,14:00-17:00递交至西安万年饭店。如果递交时间或地点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5.4.2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需递交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在线打印出的最终上传带有系统条形码的报价文件,(投标人所投包号下含有两个及以上工程时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开标一览表”及“分项工程报价表”)招标人不接受从该系统以外离线制作报价表的纸质文件。

5.4.3如有弃标,投标人需在递交纸质标书的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及《投标人主动弃标明细表》(详见本公告附件5)。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开标现场公开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08号

邮编:710068

联系人:李雅然、张庆、王潇颖

电话:029-81005319、5320、5318

传真:029-81005323

电子邮件:biaoshugoumai@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代理费、保证金账户)

账号:212111020102234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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